3月新規來襲!涉及醫藥、食品、化妝品、環保等領域
3月將有一批新規開始實施,化工儀器網編輯現整理了部分如下。新規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涉及醫藥、食品、化妝品、環保、建設工程等領域。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2年)》
為進一步提高參保人員的用藥保障水平,近日,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2年)》,計劃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新增111個藥品,談判和競價新準入的藥品價格平均降幅達60.1%。最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內藥品總數達到2967種,其中西藥1586種,中成藥1381種;中藥飲片未作調整,仍為892種。
【資料圖】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落實藥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
為落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質量主體責任,國家藥監局制定了《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落實藥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計劃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管理規定》對持有人關鍵崗位職責及要求、持有人質量管理要求、持有人質量管理機制、監督管理等內容進行了詳細地說明。
《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計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了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銷售者的主體責任及生產全過程控制的具體要求,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要建立原輔料控制、生產關鍵環節控制、檢驗控制以及運輸交付控制等制度,銷售者要建立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制度。同時明確了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管理制度、標簽標識管理制度。
《企業落實化妝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
為了督促企業落實化妝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企業質量安全責任意識,規范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行為,保證化妝品質量安全,國家藥監局組織制定了《企業落實化妝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計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管理規定》對質量安全關鍵崗位要求、質量安全管理機制、監督管理等內容進行了詳細的闡述。
《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
生態環境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計劃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環境風險,結合監管實際,經技術可行性和經濟社會影響評估,清單明確了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和全氟辛基磺酰氟、全氟辛酸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十溴二苯醚等14種類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
為了規范和加強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預防和治理生產建設項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水利部修訂印發了《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計劃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管理辦法》按照水土保持法相關要求,調整了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報范圍,明確了生產建設單位責任,細化了水土保持方案變更規定,強化了開展水土保持監測、監督檢查等要求,對“未批先建”“未驗先投”“未批先棄”“造成水土流失不治理”等法律責任作出了援引性規定。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計劃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2005年9月28日原建設部公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同時廢止。《管理辦法》從調整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范圍、強化資質動態管理、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完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責任體系、提高數字化應用水平、加強政府監督管理、加大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力度等多個方面進一步強化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維護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市場秩序,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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